文章来源:长沙会务公司,编辑:开会乐会议服务平台
要做好确定与会人员的工作,会议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部门的设置、 业务工作范围及其主管,多掌握一些情况。比如,可利用开会机会熟悉情 况,留心各部门主臀的任免调动。安排专人掌握会议工作中涉及到的上级 机关、本机关和下级机关主管的名单、变动情况。
◊提名与会人员原则
提名与会人员的准确、全面与否,直接影响到会议的质量和效果,不允 许有丝毫的疏忽大意。在提出、确定与会人员名单时,应当遵循以下原则。
① 周到全面。日常工作会议应当请与会议讨论议题密切相关的部门主 管列席。例如:会议讨论企业文化建设问题,就应当请宣传、行政、工会 等部门的负责人出席;讨论工作机构设置、人事问题,应当请生产、行 政、人事部门的主管列席,达到既便于有关部门及时了解上级会议精神又 便于当场商量解决问题的目的。
② 准确无误。即做到不漏提,不错提。如果漏提应当参加会议的人, 就无形中剥夺了他们参加会议的权利,使他们的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。如 果把不应当参加会议的人召来开会,使不应当让他们知道的问题泄露出 去,就可能造成更大的差错。
③ 宽严适度。提名的宽与严,是一个比较难掌握的标准。宽了,一是 可能扩大知密范围而容易泄密;二是某些庆祝、纪念性会议由于参加人数 太滥而可能失去会议的严肃性或纪念意义。严了,不利于会议精神的贯彻 执行。因此,会议工作人员要从有利于工作和保密的角度出发,做到合情 合理,宽严适中。
④ 与会人员不带助手。无论出席或列席工作性会议的人员,都应为有 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,不得带助手。
⑤ 经过审批。会议工作人员提出出席、列席会议人员名单,需报请主 管审批后方能最后确定。
◊提名与会人员方法
对有固定参加人的会议,会议工作人员应根据会议的性质、内容和有 关规定,提出固定出席、列席人员名单,报请有关主管过目认可。同时要 根据会议需要提出其他列席人员名单,报请主管审定。
对于一些没有固定参加人的会议,会议工作人员应当根据会议主管的 原则指示和会议性质、内容及有关规定,全面考虑并提出出席、列席人员名单,报请主管审定。